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的相关条款规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注销登记时,不再由申请人提供离任审计报告和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现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10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2018—2020年度发生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工作。本次招标预算金额1722万元(人民币),预算每年全国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总数约300家,注销清算审计约6家。
何培刚董事长和何源泉总经理极为重视此次投标工作,邀请了梅贵琴老师参与投标决策分析。在梅贵琴老师的指导下,标书的编写独辟蹊径,加入了中瑞诚在多年公益审计项目上的理解,从新思路和新途径上强调了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的重要性。
市场部全体同事连续加班到深夜,字斟句酌、核漏补缺,编制出一份精准高质的标书。开标会当天七点,中瑞诚成为第三个递交标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最终从全国各地36家参与竞标的中介机构中脱颖而出!
此次中标是对中瑞诚专业服务能力的再次肯定!新年伊始,中瑞诚将继续坚定为政府、行业事业单位、企业及高净值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使命,恪守职业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确保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提供解决方案,以期达到最佳服务效果。